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 取得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职业教育岗位不作要求);

8.符合所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 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 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 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相关链接
2015上半年重庆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教师招聘程序和方法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