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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 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其中:幼儿教师36名,小学教师14名。具体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奉节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工作各环节出现的指标空缺均不予递补。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安排;

(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专业、年龄和其它条件要求详见《一览表》,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

(五)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 6月14日;

(六)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 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奉节县机关事业单 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参加奉 节县2015年“双特计划”教师招聘已体检合格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6月16日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奉节县人力资源市场(永安镇少陵路96号,永安街道办事处对面)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览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分别聘用。报考者按岗位所列条件持本人身份证、 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推荐表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招聘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 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 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如有发现报考条件不符合的已缴费考生,通过电话或 短信息通知取消报名资格并办理退费手续。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传真报名和网上报名。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书、委托人的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该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 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及准考证号后四位号码(2015年6月18日20:00后可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于2015年6月19日下午3:00—5: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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