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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补充城区学校师资需求,经研究决定,2015年部分城区学校面向本县在编在岗的镇乡学校教师进行选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岗位数额
(一)工作需要。
(二)由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考试、聘任。
(三)城区中小学校(不含城东小学)之间互不选聘。
(四)选聘岗位66个,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梁平县2015年部分城区学校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4,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选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层次相对应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考者所学专业或近两年工作岗位与所报考岗位一致(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岗位的教师需所学专业、近两年工作岗位与所报考岗位均一致)。
(三)近五年(2010年6月30日至2015年6月30日)论文获县教育学会二等奖或市教育学会三等奖及以上;说课或赛课获县级三等奖及以上;两个条件须具备其中一个。
(四)报考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书法等岗位者,在上述条件基础上,须有个人作品(演出、参赛)或指导单位(学生)获县级三等奖及以上。
(五)在现单位(梁平县教委所属镇乡学校在编在岗职工)工作两年及以上。
(六)本人书面申请,任教学校同意(在申请书上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5年8月2日0:00时至8月4日12:00时,登录梁平县教育网 (http://www.lpxedu.gov.cn/)点击人事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选择某一部别中的某一个选聘岗位进行报考(不选择选聘单 位);报考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承诺,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 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报考证明扫描件以报名序号和姓名命名传至邮箱:),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 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段)。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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