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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10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学校人事处主页上下载并填写《重庆邮电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将该《审批表》随同一寸免冠证件照片及相关旁证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学校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招聘邮箱:jszp@cqupt.edu.cn。电子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最高学历(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名称)”命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旁证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证书或聘书等;各种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等。(2)在同一种类型的岗位里,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 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3)根据报名情况,由人事处适时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考试等,请关注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主页 (http://rsc.cqupt.edu.cn)信息更新。

(二)现场确认

所有应聘者须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包括学习阶段成绩单)一份;一寸照片两张;各种荣誉证书或教 学、科研等获奖证书;近三年来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或被SCI、EI、SSC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及检索收 录证明,所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未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初定1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主页。

(三)资格审查

人事处按照招聘简章的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下一个招聘流程。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 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 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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