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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考评工作小组,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指导下,具体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网站(www.cqcvc.com.cn)下载《重庆城市职业 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报后随自荐材料发至电子邮箱:cqczyhr@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学历+专业+毕业学校+姓 名+应聘岗位)。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27日下午17:30止。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联系人:何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3-49578588;
2、资格初审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对 报名者提供的《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报名表》上填报信息进行审查。《报名表》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资 格复审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通过学院资格审查予以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 格。资格初审合格者名单将于2015年12月1日前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
3、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由本人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用于办理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 工作经历证明、自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2016届高校毕业生要持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资格复 审。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规定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4、岗位调整
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 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的情况,学院将及时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本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调整 到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考试报名费。
5、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当天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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