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体检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持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部门发给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于2016年7月10日17:30前到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报到,并接受资格复审(2016年7月10日17:30后未报到的拟聘用人员,视同自动放弃,并应履行违约责任。具体报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坪福天大厦A座五楼)。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应履行违约责任。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 检申请,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复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体检合格人员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委、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若因考生资格条件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培训课程:想快速通关,怎样让备考万无一失?欣瑞教育教师编制培训名师带你轻松备考,掌握考点!各省教师编制考试介绍入口,点击查看更多考试政策>>
学习交流平台:微信 | 手机APP | 微博 | 教师编制考试交流群:273373270 | 教师资格证考试交流群:99528015 教师编制考试笔试课程 | 教师编制考试面试课程 点击咨询: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