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垫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75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垫江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垫江县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垫江县2016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3)。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上半年修订)》执行。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体检合格,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4.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应的证明,且按照“对年对月” 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5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 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 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已被我县教育系统拟聘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的人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简章中的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招聘简章分别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垫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垫江县教育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

报考(附件1)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核

1.网上报名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