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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为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结合全区师资队伍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部分重点院校公开择优招聘2017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本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2017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66名。

(二)招聘条件。

免费师范生招聘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善于学习,学业优良,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英语学科教师报名时需已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毕业前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同相近专业(科学学科允许物理、化学、生物和地理专业报考,信息技术学科允许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相关专业报考);免费师范生原则上为重庆市生源,非重庆市生源的免费师范生需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所在省(市)教委同意才能报考。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等信息详见《重庆两江新区公开招聘2017年应届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 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考。考生通过网上下载报名表,如实填报《重庆两江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重庆两江新区公开招聘2017年应届高校大学生报名登记名册》(附件3),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岗位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不能重复发送,见附件1)进行资格初审。

2.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填写或打印《重庆两江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由考生所在学校的院系盖章。

四、考试考核

(一)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条件通过网上诚信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后,通知到现场进行考试考核。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统一竞争,不具体到各个学校。

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考核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特殊或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考评小组报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考核比例;无法递减的,其考试考核成绩应不低于考试考核小组其他考生最低成绩,方可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考试考核含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总分100分(专业科目测试占60%,面试占40%)。其中,专业科目测试为指定内容的教学片断展示和特长展示,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考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该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员。当考试考核成绩相等时加试面试,由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因拟签意向协议人员在各学校相同学科中统一排名确定,没有明确到具体学校,故签订意向协议人员按考生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招聘学校,并签订意向协议。

五、资格复审及签订就业协议

(一)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意向协议原件。

2. 院系盖章的《重庆两江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

3. 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奖学金、获奖情况、各科学习成绩及综合排名,取得的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社会实践情况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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