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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根据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79号)相关规定,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组成招聘考评小组到西南大学进行现场招聘。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大厅。

3.报名手续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自荐材料、相关等级证书、院校出具的《重庆市长寿区公开招聘2017年免费师范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重庆籍生源的户口证明材料、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

报名时,交验原件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学校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填写《重庆市长寿区公开招聘2017年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

各招聘学校签署初审意见后,交长寿区招聘考评小组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比例确定: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考试考核时间在报名处公布。

3.考试考核分为面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总分为200分。

⑴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⑵专业科目测试以讲课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进入专业科目测试人选按1:2比例确定,根据相同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科目测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科目测试。

4.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5.考试考核结束后,考生成绩在面试处当场公布。根据各学校各学科招聘人数,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先后顺序确定签约人选。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签约人选。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6.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和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签约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于11月21日前在长寿区政府门户网、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寿区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四)体检

体检时间定于2017年7月10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体检前2天内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长寿区教委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在此期间,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对签约后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者及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解除就业协议。资格复审合格后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组织统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会同用人单位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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