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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考评工作小组,在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委指导下,具体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网上报名(电子邮件请以“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命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者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1日-12月16日12:00
联系电话:023-49835824(办)
联系人:陈老师
报名邮箱:cqcjxy_renshichu@126.com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者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回复确认。
(二)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者本人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见附件4)原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张一寸彩色免冠登记照;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需注明“同意报考”,加盖单位鲜章)。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12月17日9:00-17:00,初审合格者按简章要求持有关有效证明材料和考务费100元,到学院行政楼三楼301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
开考比例最低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的情况,学院将及时在人事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并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应聘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本人可以书面申请调整到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考核,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考试报名费。
(三)考试考核。
1.专任教师岗位(不含基础教学部专任教师岗1、基础教学部专任教师岗2、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
报考专任教师岗位人员的考试考核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
专业能力测试以试讲形式进行,主要考核与应聘人员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
时间:2016年12月24日9:00
地点: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2)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在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进行。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2.基础教学部专任教师岗1、基础教学部专任教师岗2、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
报考基础教学部专任教师岗1、基础教学部专任教师岗2、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分为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3个主要步骤进行。
(1)笔试(分值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时间:2016年12月18日9:00-11:00
地点: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2)专业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
各招聘岗位考生按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的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若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环节的考生自动放弃,可依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环节的人员最低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其中,属急需短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上述比例。
专业能力测试以试讲形式进行,主要考核与应聘人员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
时间:2016年12月24日9:00
地点: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3)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在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进行。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其他岗位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的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分值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时间:2016年12月18日9:00-11:00
地点: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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