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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7年2月11日至2月15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费的人员于2017年2月21日至2月23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一)专业科目测试

1.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经报名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

2.专业科目测试分值100分。专业科目测试的方式为试讲教学片段或专业技能测试,其中:

英语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为试讲教学片段,内容为: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试讲教学片段,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教学能力,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其他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专业技能测试。

3.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当场公布。综合素质测试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均进入综合素质测试。达不到综合素质测试规定比例的,均进入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4.考官对考生专业科目测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科目测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川区教委备案。

(二)资格复审

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的人员持有关证件资料,请于2017年3月 8日至 9日到合川区教委人事科1116室(合川区南园东路99号城投大厦11楼)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合川区2017年一季度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一份。

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但须提供盖有学校鲜章的《合川区2017年一季度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及单位的考生中按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出现并列,并列者都进入综合素质测试。

(三)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的时间及地点:现场资格复审时领取《综合素质测试须知》,时间及地点详见《综合素质测试须知》。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

2.综合素质测试分值100分。考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等量化评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即时作答等方式进行。

3.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当场公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川区教委备案。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报考岗位及报考单位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毕业学校的录取批次优者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国家和我市相关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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