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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以及《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审核报考专业。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全部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考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考试考核招聘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上午9:00-12:00时,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就业服务大厅(袁家岗校区图书馆)。

2.报考长寿区其他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招聘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4月1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报名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暂不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但需提供毕业院校签章的《长寿区2017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5)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附件6)。报名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书、相关资料及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 资格审查

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招(选)聘的考生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五) 领取《准考证》

1.在重庆医科大学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场发给《准考证》。

2.在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4月7日下午14:00-17:00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委托领取须出具委托书、报考人和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收据。

(六)开考比例

拟招(选)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选)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选)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五、笔试

参加考试招(选)聘的考生按下列要求参加笔试:

(一) 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中教育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7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30%),卫生类(含重庆市医药学校)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附件2、3。每科分值100分,总分为200分。

(二) 笔试时间及地点

1.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考试招聘岗位的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长寿区其他考试招(选)聘岗位的笔试时间:2017年4月8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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