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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铜梁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7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98名,卫生事业单位81名,其他事业单位8名)。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市铜梁区2019年第一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3),以下简称《公招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

6.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3《公招计划表》);

8.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9.招聘的人员必须在铜梁区最低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能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0.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往届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认真查看“招聘范围和对象”、“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需准确理解招聘简章。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时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至3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号,重庆市铜梁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2楼人力资源市场)。

(三)报名方式及手续: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附件4、A4纸打印)、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推荐表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在出具上述证件、资料的同时,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本岗位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或缴费收据于2019年3月28日至3月29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将于3月27日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www.cqstl.gov.cn/Index.shtml)政务公开人员招录人事信息栏公布。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公招计划表》,每科分值为100分。凡有一科考试成绩为无效成绩的,不计算该考生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19年4月3日在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次公招报名处)张贴公示和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www.cqstl.gov.cn/Index.shtml)政务公开人员招录人事信息栏公布,并安排面试相关事宜。

(二)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公招计划表》中各个招聘岗位规定的面试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中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组平均成绩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仅限于结构化面试岗位)。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若面试前,经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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