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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笔试(分值200分)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共200分。

(1)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测试内容

公共科目: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学科岗位采取现场实作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现场实作方式进行的岗位,实作时间不低于10分钟,得分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专业科目实作成绩于本科目实作结束后在考场公布。专业科目实作考官评定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实作总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区教委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2)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测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

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招聘学科所需的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6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综合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最新修订的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为准。

(5)成绩查询:6月17日,笔试成绩在“报名系统”中“成绩查询”栏查询。

(6)笔试科目缺考任何一科者,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

(1)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层次招聘学科名额1:2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招聘学科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的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6月17日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告公示”栏公布。资格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组织。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6月19日至20日09:00—17:30。

(3)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涪陵区教委七楼会议室(涪陵区黎明路36号)。

(4)现场资格审查资料:① 身份证;② 准考证;③ 毕业证。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载明学历、专业及学习形式)、毕业学校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等;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④ 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笔试、面试成绩通过证明;属2019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毕业时由学校直接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须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⑤ 普通话等级证书;⑥ 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打印后本人亲笔签名确认);⑦ 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下载打印,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才提供)。以上①至⑤项材料需提供A4纸复印件各一份并交验原件;⑥、⑦项材料提交原件;中职专业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暂不具备第④项材料的可暂不提供。

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由本人参加,如本人不能参加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除提供上述① — ⑦项材料外,还应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涪陵区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服务期内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若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出现的缺额,在缺额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 面试(分值100分)

(1)确定面试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层次招聘学科名额1:2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招聘学科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未达到招聘学科面试1:2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学科名额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的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面试人员。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6月21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告公示”栏公布。

(3)面试时间:6月22日。面试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试讲(采取备课、上课方式进行)(分值100分);中职专业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试讲(采取备课、上课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和现场实作(分值100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评委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应在评分表中说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评委组须写出书面报告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备案。

中职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实作成绩×40%,其余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4. 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于考试考核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在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公布,并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告公示”栏公布。

(四)体检

若某一招聘学科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含紧缺岗位),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学历高者确定。若上述情况均相同,则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组织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再按加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于6月下旬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告公示”栏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第二次复检。

若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在缺额所属岗位层次招聘学科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参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只能递补2次,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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