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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重庆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23名,具体招聘学校和岗位详见《重庆市巴南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即1983年5月5日后出生);

7.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8.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巴南职教中心烹饪岗位的除外);

9.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巴南职教中心烹饪岗位的须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

10.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

11.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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