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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招聘岗位名额在10名及以上的按照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绩须不低于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均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所报考学科高中段教材,其中中学会计岗位和中职类岗位为职高对应专业教材。说课前备课30分钟,说课7分钟,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

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报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公示—人事人才”公布,不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当天早上7:00前进入面试候考室,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果自负。

(三)考试考核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签订协议

按招聘岗位名额和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1:1)确定拟聘人员,即拟签订协议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高者、笔试成绩高者、应届生为序确定为拟签订协议人选;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拟签订协议人选。

根据拟签订协议人选报考岗位类别,按成绩由高到低,自愿在岗位中选择确定一个聘用单位。

面试结束后,公布签订《拟聘协议》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并组织签订《拟聘协议》和《就业协议》(其中往届生只须签订《拟聘协议》)。超过规定签订时间且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

《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对未提

供《就业协议》无法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经确认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其缺额在同一岗位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做一次性递补,签订协议及递补时间为面试结束当日至次日下午15:00前。

考试考核总成绩、拟签订协议人选于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当场公布,并于整个考试考核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公布。

咨询电话:(023)74669348(县教委)、(023)74616156(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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