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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址: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大厅,联系电话:73339515(李老师)、73332853(钟老师)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实行诚信报名,报考者必须认真阅读简章及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现场填写《石柱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2019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要求中设置的专业要求,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报名。《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经招聘机关(单位)审核同意予以认可后,方可报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招聘或相应递减拟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计算);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各岗位报名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于2019年4月11日12:00以前在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cqszx.gov.cn)进行公示。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4月12日上午9:00~12:00到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领取准考证。

(三)考核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分值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4月13日上午9:00,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50%+专业科目×50%。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cqszx.gov.cn)同步公示。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考生资格审查时间暂定2019年4月16日上午9:00~12:0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地点: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及要求,持《石柱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5)、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以及报考岗位所规定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联审小组由县人力社保局、招聘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其缺额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

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其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暂定2019年4月21日上午9:00,面试地点暂定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最终以资格审查告知时间地点为准,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唱、跳、弹、画、说及教学片断等方面的技能,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适岗能力、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cqszx.gov.cn)同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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