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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上午9:00-12:00。 

3.报名地点:彭水县教育委员会七楼小会议室(彭水县汉葭街道民族路117号)。联系电话:023-78446010。 

4.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全科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彭水县定向培养2019届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张贴3张1寸登记照片)。 

5.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进入考核环节。 

(二)考核 

1.考核时间:暂定于2019年8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核方式: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项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约占70%,教育综合知识约占30%)

3.考核成绩计算: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 

(三)选岗 

由考生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和平时在校成绩结合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岗位详见《彭水县考核招聘订单定向、公费培养毕业生具体岗位表》(附件3)。若总分相同则按在校综合成绩高者、获校级及以上奖励多者优先。具体计算办法为:考试考核总成绩×70%+大学期间综合成绩×30%。各位考生大学期间综合成绩报名前5个工作日在彭水县教委组织人事科(县教委六楼)张贴公布,对大学期间综合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考试前可提供培养学校出具的更正综合成绩证明,考试后不予受理。若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由组织确定聘用单位。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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