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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科目测试。

详见《南川区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一览表》(附件1)。

(三)《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管理基础知识》等科目考试大纲以2018年2月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附件3)。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于2019年3月20日后进入“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nc.gov.cn)“事业单位公招网上报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五、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的比例为1:2,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增减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新一代身份证、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及其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工作经历佐证材料(①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②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③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南川区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4);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委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

六、面试

凡考生笔试有一科及以上缺考或成绩无效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比例为1:2。参加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即按专业科目测试相同岗位进行分类)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若专业科目无法比照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根据招聘岗位的实际需要,采取专业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不满60分或90分及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面试最终成绩不满60分或90分及以上的,该面试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时间、地点在“南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nc.gov.cn)公布。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进行查核,核准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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