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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教师进修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推进“‘学本式’卓越课堂”建设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于寒假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培训时间
中小学教师寒假集中培训时间分为两个阶段:2014年1月13—16日开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专题培训班、小学职初班主任培训班(第二期)、中小学“德育专项课题”主研人员培训班、小学数学职初教师培训班、小学体育职初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培训班、中学音乐学本式“卓越课堂”研修班、中学技术教师培训班等培训;1月18—21日开展中学职初班主任培训班(第二期)、中小学“教师成长课题”负责人培训班、2013年新任市级骨干教师和区学科带头人研修班等培训。
寒假集中培训上课时间:上午为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集中培训地点
区教师进修学院。
三、集中培训内容及参培人员
中小学教师寒假集中培训内容及参培人员见附件1《2014年1月中小学教师寒假集中培训安排表》。
四、培训要求
1.教师进修学院认真组织,精心设计,扎实培训,严格管理,加强考核,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寒假教师集中培训工作,科学计划,统筹安排,落实校级干部严格管理,按要求督促教师报名参加培训,加强教师培训过程监管工作,确保培训有序开展,收到实效。
3.参加培训的教师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变“要我培训”为“我要培训”,以积极的态度、欣赏的眼光、饱满的状态、虚心学习的心理参与培训活动,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要求,认真完成培训任务,激发专业情感,努力提高专业发展水平。
五、培训成绩使用
1.建立教师培训档案,及时将培训成绩反馈到教师所在学校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2.培训考核成绩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计算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培训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教师不计算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同时年度工作考核作降等处理或离岗培训合格后再上工作岗位。
3.对教师参加集中培训每天的出勤情况、完成培训任务等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学校推进“‘学本式’卓越课堂”行动考评。
六、其他要求
中小学教师寒假集中培训报名工作即日起进行,请各学校统筹安排,组织推荐教师参加培训。请将附件2:2014年1月中小学教师寒假集中培训参培教师推荐名单(ExceL电子表格)于2014年1月8日(星期三)下午5:30前发到教师进修学院培训部王霜老师邮箱:734047539@qq.com
联系电话:65332225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4年1月中小学教师寒假集中培训安排表
2. 2014年1月中小学教师寒假集中培训参培教师推荐名单

 

二O一四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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