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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南岸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经研究,南岸区2014年第二批引进中小学骨干教师3名。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引进的原则。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一)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三)重庆市南岸区教委所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属于引进对象。

三、引进条件

(一)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取得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6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师德师风好,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教改科研能力强。

(四)身体健康。

四、引进岗位设置

详见《南岸区2014年第二批引进中小学骨干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五、引进人员待遇

按《中共南岸区委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岸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南委〔2008〕99号)文件的规定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引进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南岸区2014年第二批引进中小学骨干教师信息。

(二)报名

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21日(星期一),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各引进单位报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由各招聘学校抽调专人组成考核小组实施考核。

时间:2014年7月23日(星期三),地点:各引进单位。具体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学校考核主要项目:上课。除上课外,各引进单位也可根据学校、学段、学科、岗位特点,适当选择增加如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计算机辅助教学、特长展示、实作等考评项目。有关学校考核的具体要求请应聘人员向各引进单位咨询。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2方能开考。学校考核实行量化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学校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人选,引进岗位职数与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人选的比例不超过1:3。

2.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由区教委及区教师进修学院组成面试小组组织实施综合素质面试。

时间: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9:00。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小学校(重庆市南岸区回龙路62号)。要求:应聘人员考核当天8:30在候考室报到,8:30未到视为弃权。

综合素质面试实行量化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学校考核和区级面试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中,有一项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不含70分)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引进岗位职数与体检人选等额。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放弃,经学校研究并报教委批准后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引进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引进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对拟引进人员在重庆市南岸区教师进修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六)聘用

按有关规定将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人员名单报批,办理调动手续,与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七、简章解释

本简章由南岸区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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