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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内的区县级骨干教师,笔试成绩加2分;任期内的区县级学科带头人、地市级骨干教师,笔试成绩加3分;任期内的区县级名教师、地市级学科带头人,笔试成绩加4分。以上3项加分,以最高层级加分分值为准,不实行累加。

⑹笔试总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5年8月1日下午6:00左右,在笔试地点底楼公示栏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

⑴面试比例及面试人选的确定

按选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选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拟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⑵面试时间

2015年8月2日(星期日),当天上午9:00时正式开始面试。

⑶面试地点

重庆市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

⑷面试方式

采取讲课加答辩的方式进行。

⑸面试分值

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全部归零。

面试分值为100分,其中讲课80分、答辩2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对象。

⑹面试加分规定

任期内的区县级骨干教师,面试成绩加1分;任期内的区县级学科带头人、地市级骨干教师,面试成绩加2分;任期内的区县级名教师、地市级学科带头人,面试成绩加3分。以上3项加分,以最高层级加分分值为准,不实行累加。

⑺面试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时前,准时到面试侯考室报到。面试当天上午7:50时仍未到达侯考室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当 天上午8:20时,第1号面试考生开始备课,备课时间为40分钟,9:00正式开始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讲课15分钟、答辩5分钟。

㈢考核

⒈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人选按选聘岗位数额,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面试分值+面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进入考核最后一名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确定为考核对象。

⒉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会同选聘学校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并再次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免于笔试和面试直接确定为考核对象的,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时,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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