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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区教委对其资格、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在校学习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作一次性递补。

与学校签订协议的免费师范生于2016年7月20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个人档案交区教委人事科。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合川区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聘用岗位、考试考核成绩、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拟聘人员一旦公示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由区教委通知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待遇。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招聘免费师范生是选拔优秀人才从教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合川区人社局和合川区教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崔磊(合川区人力社保局)电话: 42756176

梁勇(合川区教委)   电话:42824178

原标题:重庆市合川区教育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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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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