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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总成绩在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公布。
(四)体检
根据岗位层次招聘学科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 绩、学历、执业资格高者确定。若上述情况均相同,则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组织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按加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最终体检人 员。
体检人员名单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和《报名系统》“公告信息”栏公布,同时在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 《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 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 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 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涪陵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在缺额所属岗位层次招聘学科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参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只能递补两次,下同)。
(五)选择聘用学校
体检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层次招聘学科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并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定《就业协议书》。若考试总成绩出 现并列,则参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确定选择顺序。若因本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则按该岗位层次招聘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 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 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复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重庆市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在涪陵区人力社保局 一号楼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拟聘单位及 岗位、考试总成绩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区教委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 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方能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 工作纪律,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 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涪陵区事业单位公招考试,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在《报名系统》上查询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涪陵区教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蒋老师 023-72880381;陈老师 023-72860395
原标题: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2016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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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第三季度涪陵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上半年修订).doc
3.2016年第三季度涪陵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4.2016年第三季度涪陵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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