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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1.开考比例

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才类别为大学毕业生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人才类别为骨干教师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2。

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才类别为大学毕业生、实用人才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中梁山以西的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或紧缺岗位〈如医学影像(学)、儿科学、妇产科学、医学检验、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等专业〉开考比例放宽到1:2);人才类别为考核招聘人员或者骨干人才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2。

以上凡是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指标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若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不能开考的,将通知考生并退还报名费。

2.笔试

(1)公开招聘人员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每科分值为100分。报考大学毕业生、实用人才、骨干人才岗位均需参加笔试,分为科目1和科目2,具体如下:

①大学毕业生岗位(除国际象棋岗位外)、实用人才岗位:科目1、科目2;国际象棋岗位:科目2。

教育事业专技岗位:科目1《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科目2《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其中,科目2(《综合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和科目1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笔试总成绩折算为100分,其中两门科目各占50%。

卫生事业专技岗位:科目1《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科目2《综合基础知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其中,科目2(《综合基础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和科目1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折算为100分,其中科目1、2各占50%。

教育、卫生事业管理岗位:科目1《管理基础知识》;科目2《综合基础知识》两门学科,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折算为100分,其中科目1、2各占50%。

②骨干人才岗位:教育、卫生事业专技岗位考科目1《学科专业基础知识》。

(2)考核招聘人员

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以考核方式进行,无笔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3.其他说明

(1)放宽开考人数比例的紧缺特殊人才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其他同类别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否则不纳入面试考核环节。

(2)参考教材。《综合基础知识》(北京燕山出版社,2016年11月第1版);《管理基础知识》(北京燕山出版社,2016年11月第1版);《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中国人事出版社,2016年11月修订版);《卫生公共基础知识》(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2015年3月第1版);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无指定教材。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的考生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熟悉准考证所设定考场交通路线,以免误考。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开”专栏、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按规定程序申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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