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重庆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重庆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学前教育教师。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本次考核招聘学前教育教师15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两江新区2019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 符合《一览表》中岗位招聘条件等要求;

4. 符合体检文件标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7. 自愿在两江新区服务5年及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曾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