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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相关事宜,可登陆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dazu.gov.cn)查询。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总成绩、拟聘用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大足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9年应届毕业生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大足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满3年及以上,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流通;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足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3-64381723(区教委人事科),023-43780636(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重庆市大足区2019年上半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附件>>>

1.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大足区2019年上半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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