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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梁平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核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六)选岗、聘用及待遇。
选岗时间初步定在8月中下旬。选岗聘用的学校名单经市人力社保局确认后在重庆市梁平教育网进行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以招聘岗位分类,按如下方式选岗:学前教育按总成绩名次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总成绩一样,按在校学业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小学全科按考核抽签时分为的两组,依次按总成绩名次为序进行选岗,两组同一名次按折算的在校学业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折算的在校学业成绩相同,则比较在校奖学金获得情况,获奖等次高的优先选岗,若等次一样,则获得同等次奖学金次数多的优先选岗。单位选定后,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区人力社保局审批,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6年以上,服务期间不得向区外交流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此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信息发布。
考试招聘各环节有关事宜将在梁平教育网 “人事报名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lpxedu.gov.cn/)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力社保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