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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梁平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核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六)聘用及待遇。

聘用的学校名单经市人力社保局确认后于8月中下旬在重庆市梁平教育网进行公布,区教委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区人力社保局审批,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6年以上,服务期间不得向区外交流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此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信息发布。

考试招聘各环节有关事宜将在梁平教育网 “人事报名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lpxedu.gov.cn/)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力社保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联系电话:023-53239922 、53239936。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3-5322401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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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梁平区考核招聘2019级梁平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简章岗位一览表

2.梁平区考核招聘2019级梁平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简章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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