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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梁平区2019年城区部分学校选聘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1,简称《审查表》)、《梁平区教育系统2019年教职工调动呈报表》(附件2,简称《呈报表》,调出单位签字盖章)各一份纸质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提供普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

(3)以近两年工作岗位报名的须提供任教岗位证明:①由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考人员近两年所教学科书面证明材料;②单位盖章的近两年的课程表(总课表、分课表)。

(4)如成绩出现并列,需提供赛课、论文的获奖证书。

(5)《一览表》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现工作单位出具的遵纪守法、依法从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等情况。

(八)选岗。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以选聘岗位分类,按报考该岗位拟调动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选择招聘单位。选岗时间:2019年8月13日上午9:00,地点:教委七楼大会议室。

(九)考察和公示。由区教委会同调出单位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遵纪守法、依法从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等情况,由调出单位出具书面材料交区教委备案。区教委对考察合格者在梁平教育网进行公示。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确定为选聘对象,并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小学、幼儿园按照专技12级或13级聘任,西大实中、进修校按照原聘岗位聘任或学校结合实际按同级及以下空余岗位聘任。

五、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务必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选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限内完善调动手续、到选聘单位报到并接受工作安排,未在规定时限内完善调动手续或虽到选聘单位报到但不服从工作安排的,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城区学校选聘;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情形的,5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等考试。

本简章由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梁平区2019年城区部分学校选聘教师资格审查表

2.梁平区教育系统2019年教职工调动审批表

3.梁平区2019年城区部分学校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日

梁平区教委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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