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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 〔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等的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2019年7月31日前尚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学位)证书及未达到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自动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报名所提供通讯号码每日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等情形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所报考的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或辞聘,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年内不得报考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

(三)本次招聘工作考核成绩、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信息,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cq.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主动自行查询。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512967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该邮箱不接受简历):2522912065@qq.com

原标题:云阳县2019年第一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附件:

1.云阳县2019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 报名登记表

3. 同意报考事项

4.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1-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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