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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面试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按以下办法确定:拟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拟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2的比例,按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取消招聘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上课方式进行(讲授所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内容),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均为100分(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工作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时间、地点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教师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卫生和其事业单位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考试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招聘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高者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体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当日复检项目除外),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考试考核总成绩时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查询,不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