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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考核方式

1.小学全科教师岗位

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学科专业知识,总分值1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占50分。笔试采取客观性命题,笔试时间为90分钟,用2B铅笔机读答题卡上作答。

2.其余岗位(医院各岗位、农业技术指导岗、乡镇属事业单位各岗位、舞蹈教师岗、化学教师岗、英语教师岗和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岗)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量化计分,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得分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具体事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三)成绩计算方式 

1.小学全科教师岗位

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2.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岗位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50%+学生在校综合平均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

3.其余岗位(医院各岗位、农业技术指导岗、乡镇属事业单位各岗位、舞蹈教师岗、化学教师岗和英语教师岗)

考核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四)选岗

附件1中序号6、11、12需要选岗的单位确定后,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审定,再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总分相同,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以加试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体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应在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于8月30日前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cq.gov.cn)上公布,不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和体检以后环节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水平、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因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而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均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九、公示

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请考生登陆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cq.gov.cn)查询。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和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cq.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毕业院校、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 〔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等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报名所提供的通讯号码每日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等情形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云阳县内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本次招聘工作考核成绩、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信息,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cq.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适时自行查询。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512807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该邮箱不接受简历):2522912065@qq.com

附件下载>>>

1.云阳县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报名登记表

3.同意报考事项

4.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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