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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重庆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19年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遴选教师149名,其中面向农村超编学校遴选教师37名。具体遴选单位及岗位条件等要求详见(《2019年城区缺编学校遴选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附件2附件3)。本次遴选除资格复审阶段因取消资格和选岗阶段入围人员自愿放弃可依次递补外,其他遴选工作各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二、遴选对象

符合本简章规定的遴选条件,并在本县农村学校工作且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2.年龄年限:报考各类岗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在我县农村学校工作满3年及以上。按审批权限,经组织审批行文的借用人员借用期视为在编制所在单位工作的年限。

3.年度考核: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资格条件:具备相应岗位达标以上学历和教师执业资格。报考城区高中(中职)教师岗位应具备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和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初中教师资格和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报考城区小学(含特教学校)教师岗位应具备小学教师资格和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报考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且前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二)考试遴选条件

1.原则上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拟报岗位匹配。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教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近;报考其余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报考质量抽测学科岗位的,近3学年来,至少有一次高考、中考、小学毕业考试或质量抽测成绩全县拉通排名位居前1/2名次,或参加教育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含现场基本功大赛综合奖)获得县级二等奖及以上。所提交的学科业绩材料须与报考岗位的学科一致。

3.报考非质量抽测学科岗位的,近3学年来,至少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含现场基本功大赛综合奖)获得县级三等奖及以上。所提交的学科业绩材料须与报考岗位的学科一致。

4.报考中职(含卫校)、幼教、特教的专业学科岗位及高中特殊学科岗位的,需满足岗位相应专业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仍在受处分期间内的。

2.近3年有一次高考、中考、小学毕业考试或质量抽测成绩全县拉通排名倒数第一名的教师,在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时,不予采用相应学段教学成绩,不予报考相应学段遴选岗位。

3.2016年秋季以来,其中一个学年度病假累计达三个月或事假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

4.本学年度在师生同考中违纪违规的。

5.未满有特殊服务年限规定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特别情形

1.超编学校教师报考遴选岗位的,可不受年龄、学科的限制,但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近3学年来有一次高考、中考、小学毕业考试或质量抽测成绩全县拉通排名位居前2/3名次的;②近3学年来参加教育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含现场基本功大赛综合奖)获得县级三等奖及以上的;③近3学年来有一次学校年度考核优秀的;④属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且近1学年来经考核合格的。

2.因工作需要安派支教、顶岗或驻队、驻村工作一年及以上,且本年度经考核合格的教师,报考本次城区学校遴选岗位者不受“(二)考试遴选条件第2、3条”的限制。

3.因重大自然灾害取消质量抽测考试的学校,应抽测年级相应学科教师报考本次城区学校遴选岗位者不受“(二)考试遴选条件第2条”的限制。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县教委一楼大厅。

3.程序:

(1)参加考试遴选的考生根据本简章,自主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登记。登记时,考生须持下列要件:①《2019年城区缺编学校遴选教师报名申请表》纸质件和EXCEL电子件(移动U盘拷贝),纸质件须原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EXCEL电子件须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文件复印件1份(由原校提供,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④教学业绩证明(教学成绩由基教科审核签字、现场赛课由县研修中心审核签字);⑤符合加分条件证明材料(成绩抽测加分由基教科负责审核、现场赛课加分由县研修中心负责审核、年度考核加分由人事科负责审核)。

(2)资格初审:县教委根据申报人提供的上述材料严格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报名登记。报名考务费为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9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初审结果及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12日14:30-17:30,县教委一楼大厅。

2.考试时间:2019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9:30以后禁止考生入场。

3.考试地点:县职教中心。

4.考试方式:由县教委会同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统一组织,以闭卷的方式进行。

5.开考比例:拟遴选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遴选岗位名额或相应递减遴选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其中属急需紧缺学科人才的,经县教师交流调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紧缺学科笔试成绩须与考核相结合予以确定。

6.考试内容:高考学科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考难度知识,中考学科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中考难度知识,其余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总成绩均为100分。

(三)面试

面试方式:音、体、美和幼教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考核方式进行面试(其余遴选岗位不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1.面试人员确定:遴选名额10人以下的,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遴选名额10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与附加分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评分要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遴选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和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3.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成绩作零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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