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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重庆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学前教育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5名,其中:城区中学教师70名、农村中学教师50名、农村小学教师10名、农村幼儿园教师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5.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等。具体要求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6.在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教师资格证等(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2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7.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有关事项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
(四)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五)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在永川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