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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考核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确认实际报名人数比应达到1︰3(其中:地理、音乐、农村村小学、职教专业课岗位应达到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其中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学科基础知识(即所报考学科普通高中段学科基础知识),报考职教专业课学科知识为普通高中段语文学科基础知识。

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答卷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招聘岗位名额为1名按1︰3的比例,不足3人除外),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音乐、体育、职教专业课学科面试为说课和技能考察,分值为100分,说课占40%、技能考察占60%。其余学科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说课前备课30分钟,说课7分钟。说课内容为我县现行高中段必修课教材。说课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技能考察内容由评委现场确定。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缺额不予递补。

(三)总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结成绩采用100分制,精确到两位小数。

七、体检及签订意向协议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签订意向协议

对体检合格者,按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学历高者优先),依次对应岗位聘用顺序(见附件)确定拟聘对象,并签订聘用意向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014年应届毕业生自带《就业协议书》。

八、资格复审及考察

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者,不作为聘用对象,已签订的意向性协议作废。

九、缺额调剂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2014年8月25日,按照学科类别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列顺序(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等额一次性缺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和资格复审、考察合格者,按缺额岗位顺序确定聘用单位。

十、公示

本次招聘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将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及拟聘单位等。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职教专业课教师试用期满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不予转正定级。

正式聘用人员须在本县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离开教育系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和垫江县教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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