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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出现的岗位缺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考试考核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qyzrsj.gov.cn/)首页“公示公告”或“招考信息”、渝中教育网查询。

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参加教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同时在渝中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聘用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六、聘用及待遇

2018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前,若出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取消该招聘岗位指标,其缺额不予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报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附件5),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在“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渝中教育网”上查询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简章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区教委咨询电话:63835424 63810583

区人社局咨询电话:63765137

区委党校咨询电话:63831883

区委老干局(山城老年大学)咨询电话:6376503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渝中区2018年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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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季度渝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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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同意报考工作经历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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