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重庆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重庆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不含重庆市南岸区)事业单位学校在编在职优秀中小学教师。

三、选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共25名。(具体选聘单位及岗位情况见附件1)

四、选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教改科研能力强;

3.具备相应等级及以上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可不受职称限制;或者同时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1)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2)非直辖市的,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或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名师;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3)系直辖市的,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或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名师;或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5.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聘期内(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重庆市事业单位公招体检标准;

8.自愿在我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年限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 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近5年内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