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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岁,即在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6月28日至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地点:各选聘学校(各选聘学校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报名期间适时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请于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网站进行查询。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各选聘学校报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本次选聘考试报名采取定学校、定学科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进行报名,在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

2.资格审查

各选聘学校在登记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各岗位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于2019年7月2日在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天。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由南岸区教委负责组织实施,南岸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监督指导。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选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到10:1的岗位,于7月3日加试笔试,并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以10: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资格审查人数与拟选聘岗位人数的比例未到10:1的岗位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2.专业技能测试

时间:2019年7月4日,地点:各选聘学校。具体时间由各选聘学校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主要为:试讲(上课或说课)、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面谈、计算机应用能力测查、特长展示等。具体测试方式由选聘学校根据学段、学科、岗位等情况确定。本次公开选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属于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专业技能测试实行量化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未达7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时间:2019年7月5日9:00。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教师进修学院(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G区兴塘路,茶园新城初级中学校内)。要求:应聘人员考核当天8:30在候考室(教师进修学院4-2教室)报到,8:30未到视为弃权。

在专业技能测试达到70分及以上(含70分)的考生中,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体检。

在规定时间未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及报考的单位和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仍相同,报经南岸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南岸区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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