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忠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总成绩、拟招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忠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忠县本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期间不得向县外流动,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提出流动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忠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忠县教育委员会所属忠县特殊教育学校考核招聘聋耳语训特殊教育教师简章

附件:

1.忠县教育委员会所属忠县特殊教育学校考核招聘聋耳语训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忠县教育委员会所属忠县特殊教育学校考核招聘聋耳语训特殊教育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1-2.zip

关注微信公众号xreduv了解最新考试资讯,加QQ群245394720定期发免费辅导资料。教师编制考试内容广泛,考生往往无从下手,抓不住重点。推荐报名教师编制考试笔试网校高清直播课程(点击购买,随报随学,不限时间次数。 免费试听)进行系统学习。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