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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面试比例,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重点考察考生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思维能力、个性特长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各面试考官评判理由,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3.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有效小数,采取四舍五入。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http://yb.cq.gov.cn/Category_2346/Index.aspx)予以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选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工作年限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招聘(选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如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历、职称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教育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国家、市区对体检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考生资格不符、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不含参加体检合格后自动放弃的)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实行双向选择,如用人单位放弃本轮递补人员,则不再进行下一轮递补。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与岗位的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审。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察及以后环节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http://yb.cq.gov.cn/Category_2346/Index.aspx)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职称、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选聘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选聘者,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选聘人员须在渝北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规定年限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终止人事关系,并须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调动手续办理时限要求:自公示结束之日起到2019年8月30日前办结调动手续;确有特殊情况须延长的,应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逾期未办结调动手续的,该调动事项作废。

四、纪律要求

1、公开选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对考生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选聘过程中只要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立即取消选聘资格。各考生必须诚信报考,所提供的学历、职称、荣誉证书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纪检监察部门。

本简章由渝北区教委、渝北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考务工作咨询电话:023—67813597、67803904(区教委);023—67825273、67822642(区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 岗位一览表.xls

2. 报名登记表.doc

3. 诚信承诺书.doc

4. 同意报考(工作经历)事项.doc

5. 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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