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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绩效考核(100分)

根据2017年秋期—2019年春期4个学期的个人绩效考核排名,按绩效考核得分计分办法计分(见附件4)。

(五)加分(10分)

有附件2涉及加分项目的,所加分值计入考调总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加分名单在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六)考调成绩计算

1.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岗位考调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

2.其他学校岗位考调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绩效考核得分(60%)+加分。

(七)考调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结束后,当天晚上22:00在“秀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面试、考调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六、考察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县级及以上名师、骨干校长,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报考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岗位的,其教学成绩和个人绩效考核视为达到相关要求,报名时不需提供绩效考核及教学成绩证明材料,按所获得荣誉称号层级享受加分;报考其他学校岗位的直接进入考察,所占名额从考调岗位职数中减除。

2.考调总成绩低于60分者(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3.根据各学校考调岗位剩余职数按考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最后一名考调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绩效考核得分、加分高者优先。

考察由县教委组织人事科牵头,各考调学校具体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能力、廉洁自律、日常学习与工作、有无重大疾病等,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考调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各考调学校报考同一岗位其他报考人员的考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通过张榜、网络等形式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拟调的,确定为拟调人员。

八、岗位聘任及工资待遇

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教委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原所聘岗位不再保留,工资按最高学历重新核定。调动后可根据调入学校岗位余缺情况和相关要求重新参加岗位竞聘,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重新核定。

九、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肃纪律,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工作人员加分表

3.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工作人员报名表

4.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工作人员考核计分办法

5.个人绩效考核证明(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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