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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9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加分表
工作单位______ 姓名______ 报考学校及岗位______
类别 | 加分项目 | 分 值 | 评分依据 | 自评分 | 实得分 | 签字 | ||
县级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 | 国家级 | ||||||
荣誉称号 | 名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骨干校长 | 4 | 5 | 6 | ||||
骨干教师 | 3 | 4 | 5 | |||||
教学能手 | 2 | |||||||
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 2 | 3 | 4 | |||||
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德育工作者 | 2 | 3 | 4 | |||||
专 业 水 平 |
学科教学竞赛(含说课)或教师基本功竞赛(综合) | 一等奖1 二等奖0.5 |
一等奖2 二等奖1.5 三等奖1 |
一等奖4 二等奖3 三等奖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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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课题 | 0.5 | 1 | 2 | |||||
论文获奖 | 一等奖0.3 | 一等奖0.5 | 一等奖1 二等奖0.5 |
|||||
论文发表 | 0.5 | 1 | ||||||
任职 情况 | 任班主任 | 每期0.3 | ||||||
任年级组长 | 每期0.3 | |||||||
任教研组长 | 每期0.3 | |||||||
任中层及以上 领导干部 |
每期0.5 | |||||||
农村学校 工作经历 |
在农村学校工作满10年的加1分,每增加1年加0.2分 | |||||||
年度 考核 | 2017、2018年度 考核优秀 |
每年加1分 |
备注:
1.荣誉称号最高加分不超过6分,专业水平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其中结题课题、论文获奖和论文发表共计最高不超过2分,同一论文获奖或发表加分,就高不累加)。
2.获得名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骨干校长,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以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定或表彰为准。
3.学科教学竞赛(含说课)或教师基本功竞赛(综合)以教育部(司、处)、中央教科所、省(直辖市、自治区)教科院、继续教育中心、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评比为准。
4.论文获奖以教育部(司、处)、中央教科所、省(直辖市、自治区)教科院、继续教育中心、县级教研机构组织的评选为准。
5.课题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课题为准。获奖主研人员按相应等次加分,参研人员折半记分(子课题折半加分)。
6.论文发表以公开发行的刊物为准(统一刊号为 CN或ISSN)。
7.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加分项目在加分时限内选其一项进行加分,就高不累加。农村学校工作经历按实际年限加分。
8.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照顾的,按相关文件规定加分。
9.除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外的加分时限为2017年9月30日—2019年7月21日。
10.此表中“自评分”、“评分说明”等栏目由报考人员自己规范填写,所填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报名时必须交验相关证明材料。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